南开大学留学生学习优秀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者:时间:2016-10-21浏览数:

 

根据教育部提出的来华留学工作12字指导方针“扩大规模,提高层次,规范管理”的精神,为了鼓励我校留学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南开大学特设立“留学生学习优秀奖学金”(以下简称“优秀奖”)。具体条例如下:

一、评审对象

硕士、博士留学生 ( 应届毕业生最后一年 )

本科留学生 (毕业生最后一年)

二、评审条件

1申请参加评审的留学生必须是正常在校学习的留学生,休学或曾经休学者不在评审范围内(韩国服兵役休学的留学生学习优秀者可参加评审,但需提供服兵役证明);

2、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注册、交纳学费,学习努力,成绩优秀者;

3本科生:自第二学年起,所有必修课考试一次通过,且成绩优秀,所有选修课成绩必须及格

4、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优良,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思想,申请博士一等奖者必须有论文发表在本专业的正式出版物上;

5、申请者不能有类似签证过期等问题的记录。

三、设奖名额和奖学金金额 (设奖名额根据在校生的人数可增减)

1、博士生学习优秀奖

一等奖: 人民币6000   2

二等奖: 人民币5000   2

2、硕士生学习优秀奖  人民币4000    4

3本科生学习优秀奖  人民币3000    10

享受各类奖学金的留学生可参加此评审,但不占此名额,只发荣誉证书,不发奖金。

四、评选办法

所在院系推荐,由国际学术交流处、研究生院和教务处组成学习优秀奖评审小组进行评定,报主管校长审批。

五、具体时间安排

请有意向报名的同学将评审材料于10月28日之前交至政府学院203办公室。

六、院系递交的评审材料包括:

1、留学生学习优秀奖评审表1份(见附件)

2、留学生学习成绩单(教科办提供)

3、院系导师推荐信两封(本科生可由任课老师写推荐信)

4、发表过的论文(仅限硕士或博士)

七、优秀奖学金来源

       由校财务处根据评审名额和金额拨款。

 

附件:南开大学留学生学习优秀奖学金评审表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科办

201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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