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提出的来华留学工作12字指导方针“扩大规模,提高层次,规范管理”的精神,为了鼓励我校留学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南开大学特设立“留学生学习优秀奖学金”(以下简称“优秀奖”)。具体条例如下:
一、评审对象
2016年7月毕业的本科留学生(包括服兵役复学之后将于2016年7月毕业的本科留学生)
二、评审条件
1、申请参加评审的留学生必须是正常在校学习的留学生,休学或曾经休学者不在评审范围内(韩国服兵役休学的留学生学习优秀者可参加评审,但需提供服兵役证明);
2、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注册、交纳学费,学习努力,成绩优秀者;
3、本科生:自第二学年起,所有必修课考试一次通过,且成绩优秀,所有选修课成绩必须及格。
三、设奖名额和奖学金金额
本科生学习优秀奖 奖金:每人RMB3000元 名额:10人
(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留学生可参加此评审,但不占此名额,只发荣誉证书,不发奖金。)
四、评选办法
所在院系推荐,由国际学术交流处、研究生院和教务处组成学习优秀奖评审小组进行评定,报主管校长审批。
五、具体时间安排
10月22日——11月4日,申请人将评审材料交至学院203办公室。
11月6日学院将所推荐的候选人的评审材料交至交流处留学生办公室。(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23508825)
六、递交的评审材料包括:
1、留学生学习优秀奖评审表1份(本人填写)
2、留学生学习成绩单(学院教科办打印)
3、院系导师推荐信两封(可由任课老师写推荐信)
七、优秀奖学金来源: 由校财务处根据评审名额和金额拨款。
附件:2015南开大学留学生学习优秀奖评审表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科办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