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留学生学习优秀奖学金评定通知

发布者:时间:2015-10-22浏览数:

 根据教育部提出的来华留学工作12字指导方针“扩大规模,提高层次,规范管理”的精神,为了鼓励我校留学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南开大学特设立“留学生学习优秀奖学金”(以下简称“优秀奖”)。具体条例如下:

一、评审对象

2016年7月毕业的本科留学生(包括服兵役复学之后将于2016年7月毕业的本科留学生)

二、评审条件

1、申请参加评审的留学生必须是正常在校学习的留学生,休学或曾经休学者不在评审范围内(韩国服兵役休学的留学生学习优秀者可参加评审,但需提供服兵役证明);

2、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注册、交纳学费,学习努力,成绩优秀者;

3、本科生:自第二学年起,所有必修课考试一次通过,且成绩优秀,所有选修课成绩必须及格。

三、设奖名额和奖学金金额

本科生学习优秀奖  奖金:每人RMB3000    名额:10

(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留学生可参加此评审,但不占此名额,只发荣誉证书,不发奖金。)

四、评选办法

所在院系推荐,由国际学术交流处、研究生院和教务处组成学习优秀奖评审小组进行评定,报主管校长审批。

五、具体时间安排

     10月22日——11月4日,申请人将评审材料交至学院203办公室。

     11月6日学院将所推荐的候选人的评审材料交至交流处留学生办公室。(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23508825

六、递交的评审材料包括:

1、留学生学习优秀奖评审表1份(本人填写)

2、留学生学习成绩单(学院教科办打印)

3、院系导师推荐信两封(可由任课老师写推荐信)

七、优秀奖学金来源: 由校财务处根据评审名额和金额拨款。

 

附件:2015南开大学留学生学习优秀奖评审表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科办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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