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春季学期本科生课程校内外学分和任选课模块认定

发布者:雷涛时间:2024-03-06浏览数:

关于2024年春季学期本科生课程校内外学分认定和任选课模块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工作安排,现启动2024年春季学期本科生课程校内外学分认定和任选课模块认定工作,相关安排如下:

     【校外学分认定】 20243月前通过校级交流、开放式网络课程等途径获得校外成绩的同学,根据自愿原则向学院提交经南开任课教师认可签字后的《南开大学本科生校外学习课程认定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附件1)附成绩单、课程大纲等证明材料一份提交至学院205综合办。【备注】部分同学参加的校外课程可能没有常规的成绩单,比如港澳台学生国情教育的平台课、交流处组织的一些课程项目,在认定学分时,可以没有成绩单,但是必须出具可以代替成绩单作为完成课程学习的证明或凭证。  

     【校内学分认定】  20243月前由于转专业、大类调整、培养方案修改等原因需要进行学分认定的同学,根据自愿原则在教务系统内自行申请,学院进行审批。 

      【任选课模块认定】 根据《南开大学2021年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方案》规定,2021级及之后的学生毕业前原则上需在通识选修课的六个模块中至少选择四个模块修读,每个模块至少2学分。学生成绩单中的任选课或未纳入模块课程的通识选修课可自愿申请模块认定,课程和模块对应关系可参考《2021级及以后学生任选课处理方案》(附件3。有需求申请认定模块课程的学生请填写汇总表(附件4),发送电子版至邮箱:leitao@nankai.edu.cn

以上认定的截止时间:325日(星期一)

联系人(飞书):雷涛;电话:23498602;电子邮箱:leitao@nankai.edu.cn

 

 附件1:南开大学本科生校外学习课程认定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南开大学校外学分认定相关说明.pdf 

附件3:2021级及以后学生任选课处理方案.pdf 

附件4:任选课认定通识选修课模块申请汇总表.xls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202436

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同砚路38号  南开大学津南校区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