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籍清理工作
(一)学籍清理原则
二○二二届本科毕业生,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的学生,执行2018 级《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学则》及2018 级培养方案;基本修业年限为五年的学生,执行2017 级《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学则》(以下简称“《学则》”)及2017 级培养方案。其中超出基本修业年限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执行入学年级的《学则》及培养方案,也可执行降入年级的《学则》及培养方案,二选其一,必须完全按照所选年级执行。
(二)延期及提前毕业申请
1.延期毕业申请
学校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制度,尚未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延期毕业:
(1)学生已获得的课程学分加上本学期已选课程学分,未达到本人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总数的;
(2)学生已获得的辅修课程学分加上本学期已选辅修课程学分,未达到本人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总数的。
特别提醒: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 号)第十四条规定: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自2022 年7 月开始,毕业离校学生无法再返校修读辅修课程或单独申请双学位(辅修学士学位)。请尚未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总数、希望取得双学位(辅修学士学位)的毕业生申请延期毕业。
2.提前毕业申请
在校时间尚未达到基本修业年限的本科生,已获得的课程学分加上本学期已选课程学分满足本人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总数的,可申请提前毕业。申请通过后,学校将视作应届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核。
3.肄业清理
达到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学生,按肄业退学处理,学生需办理退学,教务处为学生发放肄业证书:
(1)已获得的课程学分加上本学期已选课程学分满足肄业条件、未达到结业条件,且没有办理延期手续或已达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
(2)已获得的课程学分加上本学期已选课程学分满足结业条件,但未办理延期手续,且考试后未达到结业条件的学生。
(三)申请流程
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需填写《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延期毕业申请表》(附件1),其中,因主修专业申请延期毕业的,将申请表纸质版提交学籍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审核;因辅修专业申请延期毕业的,将申请表纸质版提交辅修专业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审核,送至学籍所在学院备案。政府学院教学办在院楼203,如有疑问请联系任老师:022-23508391。
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需填写《南开大学本科学生提前毕业申请表》(附件2),将申请表纸质版提交学籍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审核。
延期毕业或提前毕业申请截止日期:3 月24 日(周四)。申请截止后,如无特殊情况,本学期不再受理延期毕业、提前毕业申请。
学院将于3 月25 日(周五)前将《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延期毕业申请表》《南开大学本科学生提前毕业申请表》《延期或提前毕业汇总表》纸质版报送学籍学位科。
教务处汇总各学院延期毕业和提前毕业申请,经审核无误,在学信网进行本科毕业生身份预审。
二、计划完成情况审核
(一)审核原则
计划完成情况审核是审核学生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应修学分情况,如学生已获得的课程学分加上本学期已选课程学分(包括在读课程)符合应修学分总数要求,则认定该生通过计划完成情况初审。计划完成情况审核期间办理延期毕业的学生可从审核名单中随时删除,不影响审核进程。
特别提醒:
2017、2018 级培养方案的通识选修课模块中设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必修课程(纳入毕业资格审核),不额外增加通识选修课学分。
(二)计划完成情况初审
计划完成情况初审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分为自动审核、手动审核两步,由学院教务完成。各学院教务对所有毕业生使用自动审核功能进行计划完成情况审核,自动审核不通过且修读课程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需进行手动审核:
1.特殊类型政策学生的免修或者替代课程(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特招少数民族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参军入伍学生);
2.交流学分认定课程;
3.其他需手动审核情况。
(三)审核结果确认及提交
学院将计划完成情况初审结果通知到应届毕业生,提示学生登录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核对和确认。确认无误后,学院填写《本科毕业生情况登记表》,于4 月6 日(周三) 前报送学籍学位科。
三、毕业资格审核
毕业资格审核是确定毕业生离校时的最终状态,审核结果包括毕业,结业、肄业。本学期仅有毕业论文(设计)课程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之后,即可进行毕业资格审核。本学期尚有毕业论
文(设计)之外其他课程的学生,须在期末考试后,尽快将学生成绩录入系统,进行毕业资格审核。毕业资格审核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具体模块为:毕业审核-学院初审,审核结果经教务处终审确认无误,即为学生最终状态。
学院填写《待考试及论文情况》,报送第一批学生的待考试与论文情况。于6 月9 日(周四)前报送学籍学位科。最终无待考试且论文答辩通过、待考试学分修满学生为第一批毕业生。
四、学位审核
(一)学位审核内容
学位审核是对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进行学位资格的核查与确认,审核内容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1.专业必修课经重修所取得学分数累积达20 学分的;
2.攻读双学位的学生,2 个专业必修课经重修所取得学分数累计达30 学分的;
3.受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学业期满时,平均学分绩(包括校公共必修课、院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在本专业排名位列前30%(不含)之后的。
五、辅修与双学位审核
本届毕业生在校期间,修满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同时获得辅修专业培养方案除通识课外40 学分以上,颁发辅修专业证书;同时修满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并符合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可同时获得辅修专业的学士学位。
辅修完成的学生填写《南开大学本科生辅修成绩单》(附件6),将成绩单纸质版提交辅修学院审核(一式三份),大家请注意:只要修完辅修/双修计划,随时可以提交,需要全部双辅修课程出成绩。
辅修学院填写《辅修与双学位审核名单》,并学生成绩单于6 月9 日(周四)前报送学籍学位科。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则》及培养方案,审核学生毕业资格及学位资格。
2.附件表格中标明签字、盖章要求的,均需签字、盖章。
3.各学院要根据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安排协调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做好对接,成绩及时沟通,以免造成审核错误。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后通过课程考核,符合毕业、学位授予条件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领取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附件1: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延期毕业申请表.doc
附件2:南开大学本科学生提前毕业申请表.doc
附件6:南开大学本科生辅修成绩单.doc(纸质版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