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治理失灵或失败的观点部分源于实证主义研究范式强调以遵约执行界定有效性的认知局限。行为体具有内生的遵约动机,但其执行行为并不必然能验证机制的有效性。行为体也可能在完全遵守机制规则和决策程序的情况下妨碍治理目标的达成。全球治理的核心价值是国际社会在缺少强制性公共权威的条件下协调多元行为体共同应对全球性问题。全球治理有效性的实现往往依赖以主体间手段建立的共识性权威。因此,国际社会需要重构全球治理有效性的研究范式,在实践本体论和经验主义认识论的基础上将全球治理视为行为体与治理机制相互建构的一种社会化实践进程。在此进程中,一定程度上容忍违约、以软遵约路径促进行为体持续参与治理实践、在特定治理领域内推进共有背景知识嵌入以及塑造稳定的惯习系统等方式有助于构建实践共同体,是提升全球治理有效性的必要条件。后实证主义范式可以诠释“东盟方式”、《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进程和“全球南方”的治理实践等内容。由此可见,全球治理并没有趋于失败,西方主导的理性主义规则治理体系正面临变革。尊重并容纳非西方主体的治理理念和实践经验,在包容型治理机制和进程中培育共同治理实践,这些方式将有助于增进全球治理的有效性。
【关键词】
治理有效性;软遵约;实践共同体;“全球南方”;区域治理。
【作者简介】
王亚琪,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