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招聘政治学博士后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区域政策创新与区域协调发展”国家社科重大课题组(下称课题组)因工作需要,自即日起在政治学流动站向国内外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各界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如下:
1.符合国家和南开大学对博士后申请的各项基本条件(相关规定和规范性文件请参阅南开大学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的网页,以及后附的南开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
2.课题组博士后应聘者的博士阶段的专业主要为行政管理、中国政府与政治、政治学理论、区域经济等,具有一定的已经公开发表的对相关的研究成果者优先考虑;
3.课题组博士后应聘者应该具有调研能力。
4.课题组博士后的在站年限一般为2年,如研究工作需要可以根据国家和学校的规定适当延长。
5.待遇见附件
有意应聘者请通过电子邮件向中心提交意向性材料,也可通过电子邮件同课题组相关人员进行交流。
联系人:杨龙
联系邮箱:yangl@nankai.edu.cn
学院网址:http://www.zfxy.nankai.edu.cn/
南开大学人事处网址:http://rsc.nankai.edu.cn/pd/index.html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区域政策创新与区域协调发展”国家社科重大课题组
2013.7.19
附件
《南开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
第二十六条 博士后人员的待遇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9号)、《关于调整博士后日常经费标准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12号)及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津人〔2007〕33号)精神,博士后人员岗位工资按照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在第一站执行16级薪级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学校根据其工作表现和实际贡献确定;津贴补贴按国家规定执行。博士后日常经费标准为每年5万元,其中生活经费4万元,用于工资、奖金、生活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1万元,用于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日常公用经费由博士后合作导师负担。
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享受与南开大学职工同等的社会保险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博士后日常经费发放两年,对于到期未出站或延期出站的博士后人员,学校不再发放日常经费。对因特殊原因延期出站的博士后人员由院(系)、合作导师或个人自行解决日常经费问题。
企业联合培养博士后人员的日常经费由工作站发放。其他待遇按照工作站规定执行。
留学博士回国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按照博士后日常经费标准给予专门资助。
第二十七条 博士后公寓管理
学校为进站博士后人员提供博士后公寓。入住天津市或南开大学博士后公寓的博士后人员,其房租价格分别按天津市和南开大学博士后公寓的价格执行。博士后人员入住博士后公寓后不得申请换房,在站期间退房后不得重新申请住房。
博士后公寓只供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使用,博士后人员出站后应及时从博士后公寓中迁出。具体办法按照《南开大学博士后公寓管理规定》(南发字〔2005〕92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