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秋季单证MPA答辩通知

发布者:时间:2014-09-22浏览数:

201020112012MPA学员:

2014年秋季答辩在即,根据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有关规定,为保证答辩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特通知以下事项:

1、务必在929日下午17:00之前MPA中心核对学分,学分未修满者不能参加答辩;核查自己的缴费情况,学费未交齐者不能参加答辩;提交答辩申请表、中期评估表、社会实践报告(按有导师签名和成绩,按http://zfxy.nankai.edu.cn/page/MPA-downloads社会实践封面模板装订);上次已提交以上材料申请答辩的,只需重新提交答辩资格审查表。     

2、请在1010日下午17:30之前将毕业论文电子版(要求为word文件格式,文件名为“学院名称学号研究生姓名.doc”,例如“政府学院2120110001张三”)上交到MPA办公室(mpa@nankai.edu.cn),论文电子版上报时去掉“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非公开论文标注说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及“致谢”内容。MPA办公室收齐电子版毕业论文后,刻录成光盘,上交到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研究生院将利用相关软件对论文内容与网上文献进行比对,进行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检测逾期未交论文电子版的硕士生不能参加答辩。检查结果将会由研究生院通知各学院。

3、请1014具有论文送审资格的同学携带2000元现金和本人交行银行卡号或存折号(信用卡不行。答辩结束后学校通过交通银行统一将答辩费转账到此交行卡或存折中)到MPA中心提交毕业论文打印稿三份。

4、为方便同学,提高论文打印的质量和规范性,中心在校内联系了专业打印社,各位同学可自愿与打印社进行联系。邮箱:yihan@nankai.edu.cn,负责人:董老师  QQ号:414992518634533550联系电话:23505042

5 118日、9日或111516安排毕业论文答辩(时间以通知为准),请同学们作好准备。

以上注意事项请各位同学详知,严格遵守时间规定,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延误,影响正常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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