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秋季赴海外高校交换生项目

发布者:时间:2014-02-25浏览数: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符合条件的全校在校生开展2014年秋季学期交换生的推荐选拔工作。 本次参与选拔的项目共四个层次,分别为本科生全额奖学金项目、本科生部分奖学金项目、部分奖学金项目和自费项目。具体要求及申请办法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一)本科生全额奖学金项目

本科生全额奖学金项目即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的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该项目院校名单见本科生全额奖学金

申请条件如下:

1.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3. 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

4. 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以上;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西、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其它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韩语TOPIK4级。

5. 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不可申请。

 

(二)本科生部分奖学金项目

本科生部分奖学金项目亦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资助内容为生活费,赴项目院校学习的学费需由申请者自行承担,该院校项目名单见本科生部分奖学金。申请条件与本科生全额奖学金项目相同。

 

(三)部分奖学金项目

部分奖学金项目以我校与海外高校的学生交换项目为主体,根据校际交换协议,申请者将享受免除学费的待遇,余下费用自理,该项目院校名单见部分奖学金项目

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百分制);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3. 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硕、博士研究生也可申报。

4. 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英文授课院校,托福成绩高于80分或雅思成绩高于6.0;法语、德语等西语或韩语为授课语言的院校,通晓该语言或有相应语言水平证明者优先。

5. 部分海外高校另有特殊要求,详见该院校备注栏。

 

(四)自费项目

为满足同学们出国交换的愿望和对热门学校的向往,经学校与部分合作院校协商,另行提供部分自费名额。自费项目仅限于与我校有校际合作关系的海外高校,申请标准参照部分奖学金项目。经学校筛选并寄送材料后,具体录取细节及费用以对方院校通知为准。学校将提供合作范围内允许的一切协助。

 

二、 选拔流程及截止时间

1. 报名:符合条件的同学于201435日17:00前,愿如实填写《南开大学校际交换生推荐表》和《南开大学校际交换生申请表》(见附件)后与个人外语成绩证明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提交到学院办公室。推荐表需请本系老师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个人成绩单无需同学自己准备,学院将在收齐材料后统一打印。所有材料的电子版需扫描成PDF格式。

2. 推荐:由学院对申请者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申报材料提交学校国际交流处

3. 考核:学校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安排有关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及内容另行通知),考试将由国际学术交流处、学校教务部门和学生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外籍专家组成专家组考核,考试后根据学院推荐、成绩排名与申请人所报志愿确定预推荐名单。

4. 公示:学校将面向全校对预推荐名单进行三天公示,公示期满后,确认推荐资格。

 

三、 其它

请申请人在妥善安排课业的情况下,经家人同意后进行申请。公示期后不得无故放弃,如无故放弃被推荐资格的申请人,将被取消参加任何交流交换项目的资格。

 

附件:

南开大学校际交换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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