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百项工程经费报销的说明

发布者:时间:2019-06-10浏览数:



1、  重点项目根据学校教务处规定使用、报销经费,在此不作说明。

 

2、  一般项目分为两类资助类别:学校资助项目在中期检查后可报销一半经费,终期结项后再报销另一半经费;学院资助项目统一在终期结项后报销费用。

 

3、  可报销名目:

(1)   车票类:火车硬座票(必须是是往返)、汽车票(调研当地,以火车票为据)、出租车发票(不能使用同一辆出租车多张发票)、公交车票;图书类:所买图书需与项目研究有关,且图书发票后附图书明细(图书名称)。如无法开具明细则需提供购书小票

(2)   资料类:打印费、复印费;

(3)   文具类:购买的文具也要有所有明细,物品名 单价 数量 金额等都要列出来。

例如:水笔 2 1.0 2元。

(4)   注意发票中请勿开礼品。

(5)   发票时间期限:2012年立项后~2013年结项前。

 

4、  (学校资助)报销大致流程:

 

中期检查合格后(见政府学院主页通知)方可报销部分费用。

 

第一步:先到教科办检查发票是否合格后,携带所有需要报销的发票和明细到政府学院会计室(范孙楼541),找杨丹老师开具报账单;

 

第二步:填好报账单之后,找该项目的指导教师、教科办郭老师(范孙楼544)、负责财务的副院长李红钢老师(范孙楼539)签名;

 

第三步签名之后,回到杨丹老师处盖章;

 

第四步:携带相关单据到行政楼财务处报账;

 

5、  (学院资助)报销大致流程:

    项目完整结项后,携带所有需要报销的发票和明细到教科办(范孙楼544),汇总票据,待学院资助小组的票据汇总后,统一报销,报销后通知领取。



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同砚路38号  南开大学津南校区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