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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涛教授受访谈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十措施

发布者:时间:2013-02-27浏览数:

    日前,天津市公布了10项支持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措施,这是一个全面系统的政策体系,是滨海新区接续发展的动力源泉。结合10项措施的具体内容,我院副院长兼公共管理教育中心主任孙涛教授等专家学者接受了《滨海时报》记者的采访,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和意见。

      全文详见:http://bhsb.tjbhnews.com/html/2013-02/26/content_2_1.htm

 

以下为内容摘要:

 

用新理念新体制新机制打好开发开放攻坚战 
——专家解读《关于进一步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十项措施》 
  ■时报记者  马坤  陈西艳  报道
  
    天津市10项支持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措施,是一个全面系统的政策体系,是滨海新区接续发展的动力源泉。结合10项措施的具体内容,滨海新区政府办公室调研处处长李彩良、天津滨海综合发展研究院博士孙洋、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所金融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李文增、天津规划院交通研究中心主任曹伯虎、南开大学公共管理教育中心主任、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孙涛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和意见。

 

  支持新区加快发展社会事业
  “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支持新区发展社会事业。”这项支持措施有什么新意?
  南开大学公共管理教育中心主任、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孙涛说,滨海新区不仅包括天津港、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等多个功能区,还包括塘沽、汉沽、大港三个城区。在一个特定的地域内,集中了多个与传统的经济功能区相互交叉、叠加的行政区的集合体,使滨海新区具备了不同于其他对经济功能区的特点,滨海新区管理体制在探索中,创造出很多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但是始终带有明显的传统经济功能区的管理特征。从全国范围来看,经济功能区发展中的“一区多园”趋势以及一些经济功能区与行政区合并的现实表明,中国经济功能区已发展到一个新的转型时期,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的标准化、便民化是必然的选择。
  孙涛认为,推进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新区配置,是经济功能区发展向新城区建设的升级转型。教育、卫生事业过去是新区的短板,此次,天津科技大学成建制迁至新区,支持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在中新天津生态城共建研究生院,在海河教育园区建设与新区优势产业对接的应用技术大学,推动大学科技园建设,资助高校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在新区转化。建设天津开放大学滨海学院,鼓励职业院校与新区企业合作推广使用“职业技能培训包”。推动市区中小学名校与新区学校建立校际联盟、开办分校。新建、改造若干所大型综合性医院,鼓励社会资本在新区以多种形式举办医疗卫生机构。加快建设国家海洋博物馆,发展滨海特色旅游,打造新区文化品牌,率先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可以预见,新区社会事业将从此进入一个高速发展期。

 

  支持新区建立统一的财政管理体制“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支持新区建立统一的财政体制”有什么重要意义?
  孙涛说,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11年新区区本级可安排财力98.8亿元,地方财政收入917.3亿元,仅占10.8%。而同期的浦东新区区本级财政收入为433.01亿元,地方财政收入是500.26亿元,占86.6%。深圳的市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分别是803亿元和1762亿元,占45.6%。滨海新区本级可支配财政收入占地区财政收入的比例远远低于浦东新区和深圳。
  孙涛认为,此次市财政给予新建产业功能区政策扶持,对东疆保税港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南港工业区、临港经济区、中心商务区、滨海旅游区,2020年以前全额返还地方税收收入。同时,实行市与新区统一的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新区事权,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增强功能区发展活力和新区政府财政统筹能力。这必将提升新区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统筹能力,增强各功能区的自我发展能力。

 

  支持新区行使市级经济管理权限
  落实“新区的事情新区办”工作机制,支持新区行使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具体指什么?
  孙涛介绍,授权制、委托制是国外城市管理的通行做法。市委、市政府依法以授权或委托方式赋予新区政府在辖区内行使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审批权能下放的全部下放给新区,是城市管理的创新。对需向中央和国家申报的事项,新区“一事一报”,市级部门立即办理。加强市与新区职能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完善直接对口工作机制。支持新区创新行政审批体制机制,减少事项,简化程序,完善联审制度,使新区成为全国服务环境最优、办事效率最高的地区之一。这些改革体现了在行政体制改革中,制度、机制创新先行,逐步推进的思路。

 

  支持新区进一步完善行政管理体制
  修订《滨海新区条例》有什么意义?
  法律是机构设置、体制构建的最终依据,是各级机构行政权力的来源,是改革推进、改革成果的保障。孙涛说,10项措施中,抓紧修订《天津滨海新区条例》,进一步明确新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和城区管委会以及各街镇依法履行的职责,理顺各层级之间关系。配套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这是新区政府依法行政的需要,也是新区各级机构职责归位的需要。新区层级进一步强化规划管理、土地管理、财政管理、投融资平台和国有资产监管、社会管理创新、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事项,将招商引资、企业投资项目落地、经济运行组织、公共服务配套等方面的管理权限,原则上下放给功能区管委会或城区管委会,区政府职能部门主要加强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制定和事后监管。依法授权或委托新区政府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先行先试,加快职能转变,精简机关人员,减少管理层级,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孙涛认为这些要求因为原则上界定了新区、城区、功能区、街镇的府间关系,由于职能的纵向异构,因而实际行政运行层级减少,人员减少、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就能得到提高。

 

  支持新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支持新区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有什么重要意义?
  10项措施中,支持新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干部管理权限,向新区下放部分副局级干部管理权,探索试行干部聘任制。推进市级机关、其他区县与新区之间干部交流,每年选拔一批局、处级后备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双向任职或挂职。孙涛认为,这是理顺市、新区、功能区关系的配套措施。加大新区干部培训力度,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坚持市人才项目向新区倾斜,支持新区面向国内外引进各类高端人才,建设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孙涛认为,以试行干部聘任制为突破口,进一步发挥本市人才优势,把滨海新区建设成为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则是干部管理改革的创新,是一项含金量很高的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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